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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07月04日 12:02:08

网店办证,看起来很美?

文。赵二

风高夜深,街头惨淡,一人漫步,突然,旁边冲出一个风衣墨镜礼帽男,悄悄的来到你身边,一张嘴露出一口大白牙,“哥们,办证吗?”……..
不知道有没有人经历过这样的事情,即使没有经历过也一定会见过那满大街的小广告,办证,办证,办证………..
证件很重要,在中国的国情中,证十分之重要。所以才有人通过各种途径想要弄个证,充充门面度度金,具体什么情况,大家心知肚明。

有点跑题,赶紧拉出来,说说网店办证的事情。
“北京市规定,8月1日起网上开店必须办理营业执照。若网络交易平台纵容无照者开店将进行罚款。另据悉,在网上出售、置换自用物品,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等三种情况不需要办照。”
看到这个新闻以后,我的第一反映就是,北京开始办证了,上海深圳还会远吗?
我的第二个反映就是,网店办证是好事,不过就好像我用的标题一样--那一抹温柔如刺无法拔出!

首先来说,网店办证肯定是好事。
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发展,以及网络购物的普及,越来越多的人会使用网络购物,从而诞生了众多的网商;但是这个行业因为缺乏相应的管理,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。
一直以来网店的诚信都是依靠电子商务服务商单方面的管理,应该说网络购物一直缺乏一种切实有效的管理,所以网店办证肯定是好事。最起码,让大伙能够看见执照,投诉也有个地。

其次,网店办证有点麻烦。
好事是好事。我没有看到具体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,但是仅仅是新闻里的一句话,我觉得相关部门还是简单化处理了网店办证。举个例子,北京有多少家网店,我想最起码上十万家是有的,而且多数都是业余时间弄的小店,并不是专业的网络商人;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去工商局办过证,如果我为了一个业余的小店,跑工商局的话,我是不愿意的。
即使办证的手续费不高,花的时间精力也够呛的,网店爱好者大多都是上班族,平时难道请假去半个证?
麻烦还不止这些,万一以后涉及到缴税怎么办?

不知道我想表达的意思大家明白了没有?
网店办证,是好事,看起来很美!可是就好像鲜花下面一定是涨满了刺一样,就好像新闻里的一句话“在网上出售、置换自用物品,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等三种情况不需要办照。”。问一句,在国内的情况下,如何区别营利和非营利?
我的意思是,办证是好事,可是要充分的经过调研,出来一个比较适合的执行细则,否则网店办证,只能是看起来很美,但是并没有实际的效果。

想一想,那些有证的有大门脸的店面,不是一样的能卖假货,搞出“天价头”的新闻吗?
所以说,对于网店办证,用一句歌词来表达我的意见吧---你的柔情我永远不懂!

Tags: 网店  

类别: 无分类 |  评论(7) |  浏览(3473) |  收藏
7楼 [匿名]十字路口 2008年09月02日 19:46:43 Says:
6楼的有没有看作者写的啊!作者没有说不要办证。作者所说的意思正如一楼所说的,目前办证缺乏操作性。政府没有个具体的办证程序。只是说要办证。
6楼 [匿名]绝对支持 2008年08月29日 11:52:47 Says:
绝对支持,办照开业。

进行商业活动,办理营业执照,依法纳税并接受监管,这个是天经地义的事情,怎么到了这里就变成了不合理要求了哪。大家都在寻求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、客户都希望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消费。那些办证遇上困难的人面临的现实问题,难道其他有照经营的在线或非在线商家就没有遇到过了吗?您是在寻求一个不公平商业环境吗?

这些人哭天喊地无非是想逃避商用事业的费用,逃避法律的监管。逃避一个最最基本的做人准则——和别人特别是竞争者在同样的环境中生存下去。不知道有没有留意一下淘宝论坛,上面有多少被欺骗甚至是被诈骗的例子,但是淘宝无所作为,其他的监管机构即使是消费者保护组织对于这些无注册,无真实责任对象的施骗者无从下手。

看似合理的四大理由,我们不妨来看看其中缘由:

商业用房产:
不知道有没有人所住的家园,里面有群租客、开网店的租客。有没有人发现自己家的楼内,老是有一些和正常生活作息时间不同的陌生人进进出出,让你在上班后家里没有人的时候担心。有没有人发现自家的电梯楼梯,老是被一箱箱待搬运货物占据影响了通道楼梯的正常使用。
为何要区分商用房和住宅房的房产使用性质,这么浅显的道理就不用说了吧。谁也不能把自己发财建立在左邻右舍的痛苦之上吧。否则您的邻居为何为不同意、不肯签字让你开网店办执照哪。

商用公共事业费:
国家在公共事业费上实施了民用商用两种价格管制。无非是因为国家拿出了补贴来贴补我们老百姓的基本生活开销。究其根源老百姓的税收贡献支持了我们基本生活的水准。网店开业者,你在赚钱的时候,有什么资格来向全社会的纳税者索取这样的补贴。

纳税:
浅显到不能再浅显,简单到不能再简单,连基本的公民业务都不能履行,连在社会上立足的条件都不能达到,闷着头发财的小老板们,给你们的税率已经是非常的优惠了,知足吧。不妨先学习一下《社会公民为何要依法纳税》吧。

强制办理营业执照并不一定有效解决网络欺诈的发生:
发出这个理由的人估计是没有办过工商营业执照,也没有学习过基本的法规。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最最基本的就是要提交股东名单和身边证明,确定负责人身份。

诚然,许多诈骗欺诈事件发生在有照商家。但我要问一下,有责任人可追溯,有法可依的情况下面,都有这么多无法鸣冤的受害消费者。那么无证无照、无法可以的网络商业环境中,又怎么保证消费者的利益?

我看,不但需要办理经营执照,在网上发布产品信息的商家还需要遵循广告法的约束,个别行业(医药,电器等)更应该受到行业协会、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。

综上,可见:叫嚣着网商办照不合理的人们,不要再欺骗民众了。你们虚伪的面具下,真实的意图无非是想要侵占国家给普通老百姓的权益,侵占左邻右舍的生存权,同时还要逃避应该承担的社会和法律责任。当然咯,最好能在你们从事非法活动,欺诈欺骗消费者的同时,没有人能管你。被人追上来的时候最好,能够一逃了之,换一个ID继续你们的险恶勾当。
5楼 [匿名]绝对支持 2008年08月29日 11:18:29 Says:
绝对支持,办照开业。进行商业活动,办理营业执照,依法纳税并接受监管,这个是天经地义的事情,怎么到了这里觉变成了不合理要求了哪。大家都在寻求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、客户都希望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消费。那些办证遇上困难的人面临的现实问题,难道其他有照经营的在线或非在线商家就没有遇到过了吗?
4楼 [匿名]11 2008年08月16日 21:26:40 Says:
我去办了 根本办不下来,顶着大太阳 跑了好几个地方。工商局说 没有经营地址 不予办理,就是房产证。我根本没房产证,想想算了 跟父母挤一挤吧,搬家总可以了吧?好不容易说服了父母,拿了房产证,到工商局,人家又说,去到居委会盖章吧,他们盖了章,我们才能办理。我又到了居委会,居委会说,这章根本盖不了,负责盖章的人说:“我要是给你盖了章,我的乌纱帽就搬家了,我们已经开会了 凡是这类的 一律不给盖章!即使我们同意盖,你们也要在住所附近方圆100米内所有邻居签字同意才可以。。。。”我当时就晕菜了,方圆100米 好几百户人家哦????我无语了,心想,算了,还是找别的谋生的法子吧。。
3楼 [匿名]maxidea 2008年07月29日 12:11:19 Says:
只能说某些贱人想钱想疯了!
2楼 [匿名]刘小野 2008年07月17日 16:30:19 Says:
万事开头难啊,但是如果认为是好事我们就要鼎立支持!要是人们不积极,没人管,那好事业可能变成坏的了。
1楼 [匿名]夜行货车 2008年07月10日 11:27:20 Says:
呵呵,说的不错,缺乏操作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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